血脂化验包括多项指标,例如总胆固醇、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、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、甘油三酯等。在这些指标中,最为重要的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,简称为LDL-C。LDL-C与冠心病、心肌梗死和脑梗死的关系非常密切,把LDL-C控制在较低水平可以显著降低心肌梗死和脑梗死的发病风险,并可降低死亡率。很多医院的血液化验单上常会标注“正常值”或“正常参考值”,一些患者看到自己的化验结果“没有箭头”,看到自己的LDL-C在“正常范围”内,就认为胆固醇不高,这是不正确的。不同人理想的胆固醇水平是不一样的。例如患有冠心病和脑梗死的患者,应该把LDL-C控制在很低的水平;没有冠心病、脑梗死,也没有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吸烟等危险因素的人,LDL-C的控制可以更宽松一些。 如何判断LDL-C是否在理想范围内?首先,要评估自己的心血管病危险水平,根据未来10年内发生冠心病或脑梗死等疾病的可能性分为低危、中危、高危、极高危共4个等级。然后根据这个危险分层确定自己的LDL-C应该控制在什么水平以下:属于低危与中危的人,应将LDL-C控制在3.4 mmol/L以下;属于高危者,应将LDL-C控制在2.6mmol/L以下;属于极高危者,应控制在1.8mmol/L以下。若自己的LDL-C没有达到上述标准,请及时找医生咨询并调整治疗方案。 未来发生心血管病的风险评估较为复杂,需要由医生完成。以下简单方法可供参考: 1. 已经确诊冠心病(包括心肌梗死)、脑梗死、颈动脉或下肢动脉狭窄超过50%的患者,应将LDL-C控制 在1.8 mmol/L以下; 2. LDL-C≥4.9 mmol/L者,或者是年龄≥40岁且患有糖尿病的患者,应将LDL-C控制在2.6 mmol/L以下; 3. 高血压患者若同时存在以下2种或3种其他危险因素,也应将LDL-C控制在2.6 mmol/L以下(其他危险因素包括:吸烟、男性≥45岁、女性≥55岁、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
进行非药物治疗(控制饮食、增加运动、减轻体重、戒烟限酒等)者,在3~6 个月后应复查血脂水平。如血脂控制达到建议目标,则继续非药物治疗,但仍须每6 个月~1 年复查,长期达标者可每年复查1 次。 服用他汀等降脂药物者,需要进行更严密的血脂监测。首次服用降脂药者,应在用药6 周内复查血脂及转氨酶和肌酸激酶。如血脂能达到目标值,且无药物不良反应,逐步改为每6~12 个月复查1 次;如血脂未达标且无药物不良反应者,每3 个月监测1 次。如治疗3~6个月后,血脂仍未达到目标值,则需调整调脂药剂量或种类,或联合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调脂药进行治疗。每当调整调脂药种类或剂量时,都应在治疗6 周内复查。 重要提示:高血脂以及冠心病和脑梗死患者不仅要用他汀类降脂药,还要努力使血脂(特别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)达标,血脂控制目标由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确定。血脂达标后应继续坚持长期用药,若无不良反应,不应随意停药或减量。